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院部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2日
邮 箱:15813500@qq.com
电 话:15226060370
经济学院认定工作组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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