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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29 点击量:

一、复试组织机构

经济学院推免生复试组织机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问题。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

二、复试流程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1.时间

报到时间:考生所在专业小组复试前1个小时

2.地点

经济学院207办公室

3.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无论是申请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须提交个人陈述。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向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由“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经济学院以备学校检查。

五、复试时间、地点

学院安排三次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9日下午3:00,10月16日下午3:00,10月23日下午3:00。每次复试结束后招生指标已满的学科专业,在下次复试中不再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每个招生复试小组开始面试之前,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进行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复试专业:统计学、理论经济学

复试时间:10月9 日下午3:00

10月16日下午3:00

10月23日下午3:00

复试内容:自我陈述、导师提问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二楼院史馆

复试专业:应用经济学

复试时间:10月9 日下午3:00

10月16日下午3:000

10月23日下午3:00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一院史馆

复试内容:自我陈述、导师提问

复试专业:金融专硕 保险专硕

复试时间:10月9 日下午3:00

10月16日下午3:000

10月23日下午3:00

复试内容:自我陈述、评委提问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第一会议室

六、复试结果公示

推免生复试小组对参加本组复试的考生排出复试综合成绩先后顺序,在一个工作日内公示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录取

1、每次复试结束后招生指标已满的学科专业,在下次复试中不再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科(专业)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近段时间一定要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复试前学院将电话通知复试考生。

2、面试具体分组情况以及地点安排将在面试当天在经济学院一楼进行公布。

3、考生一定要注意网上报名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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