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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5/31 点击量:

经济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高职称且以中青年为主体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47人,其中专任教师127人,教授、副教授1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及省管专家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级特聘教授3人,黄河学者2人,校级特聘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64人,博士及在读博士90人,其中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10人,全职外籍博士4人。目前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3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含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共建)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和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农林经济管理、企业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二级学科硕士点,及MBA、金融、保险等专业学位硕士点;有经济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自主学习型经济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2个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同时拥有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经济研究所等4个国家级、省级研究机构,7个校级重点研究机构。经济学科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居全国先进行列。

经济学院现有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等6个本科专业;2016年经济学院继续按类招生,统一平台培养,于第四学期分专业。各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如下:

经济学类(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 培养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现代经济研究方法和系统的统计理论与方法并具备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统计调查与分析、数据管理与咨询、数量建模与预测等方面的开发、应用和实际管理工作,或在相关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经营、管理、调研、策划工作的高级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财政学类(财政学专业) 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具备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在财政和税务部门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 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具有扎实的金融投资理论知识、保险理论知识和较全面的金融投资、保险业务技能,在银行、保险、证券、投资、信托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6年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计划

合计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

理科

文科

82

71

153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科

文科

35

35

70

财政学

理科

文科

25

25

50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

理科

文科

73

74

147

招生咨询电话:0371-2388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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