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将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中部分试行“申请—考核制”。依据教育部、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河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跨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组织与领导
成立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
四、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院通过审查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其培养潜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来选拔博士生的招考形式。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30
IELTS≥6.0
TOEFL≥90
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
外语为其它小语种者,其水平由所报学院(实验室、中心)考核。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五、考生申请程序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基层招生单位考核:
1.《河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提供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7.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8.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9.考生体检表。
邮寄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新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邮编: 475003。
联系人:汤爽
(联系电话:0371-23885098;电子邮箱:jjkybgs@163.com)
说明:
(1)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每年通知的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核与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学术创新能力考核阶段。
2.初审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导师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初选考生名单。该名单需经导师组全体成员签名。
3. 复审
复审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进入复审阶段的申请人需全程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缺一不可。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政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下各二级学科考试科目为经济学基础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统计学考试科目为统计学。专业知识考核各科目为百分制,其中,政治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各二级学科的考题,经济学基础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各5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专业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核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能力面试:导师组(同上)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陈述5-10分钟(含个人简历与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可采用PPT形式);提问10-15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录取
(1)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时间和地点安排
1. 报考资格审查
2. 初审
时间:2017.4.18上午
3. 初审结果通知和报道:2017.4.19
4. 专业知识笔试
1) 时间:2017.4.20上午8:30-11:30
2) 地点: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教室
5. 综合能力面试
1) 时间:2017.4.20下午-4.21
2) 地点: 报到时另行通知
八、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3、本办法由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2017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