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2017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预防
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各单位要提前向学生强调学校高考期间的相关政策,要求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参与高考。学校在全校学生工作会议上,就此项工作已做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学校会议精神,同时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管理,强化制度落实
1.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高考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实原因,审批请假手续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负责,其他人员一律无权批准,原则上谁批准谁负责;学院要安排专人与请假离校学生保持信息畅通,如信息核实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学校。
2.加强学生考勤制度。高考期间,无论学生是否有课,各学院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逐一考勤点名,确保学生信息统计准确无误,不留空白;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及时向学院上报学生信息。
3.严格信息上报制度。高考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在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学生在校情况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报送到学生处。对经批准请假离校、单独在外实习的学生和休学的学生,辅导员要在高考期间每门考试开考15分钟内与学生采用视频等方式取得联系,确保学生没有参加高考。对于高考期间未经请假离校的学生要立即上报。
4.强化信息收集处置。学生处和保卫处要做好高考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保卫处要坚持校园执勤巡逻制度,对校园内张贴的高考替考小广告及时清理,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学校,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
三、明确责任,严肃法规法纪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由于管理不严造成高考期间替考舞弊等,除追究替考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学校师生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预防学生参加高考替考专项工作检查情况表
2.高考期间不在校学生信息表
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