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多渠道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河南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告》的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经济学院硕士学位,做出以下通告: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2022年8月31日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
(三)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四)满足我校和接受申请单位(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愿意按照我校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申请学位。
二、本年度可申请单位及专业
应用经济学(020200)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报名。申请人于2026年1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jjxyzzkcb@henu.edu.cn。
2.资格审查。经济学院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网上注册。通过资格审查和公示的申请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站地址为: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4.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注册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个人信息,并在全国同等学力硕士管理平台采集个人图像信息。完成上述步骤后,注册正式生效(取得同等学力学习资格)。
四、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原则上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各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申请与授予。申请人应在通过上述全部考试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提交等工作。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6-12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开题、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均按照《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参加我校开展的学制在一年以上的课程学习,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且单位规定的培养计划内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六、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包括资格审查、课程学习与成绩审核、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位论文水平认定、接受申请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等),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课程学习收费按照各单位发布的标准执行。
(二)学位申请和授予阶段收费标准按照8000元/生执行,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缴清。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全国统考报名费等费用自理。
4.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录取、考前培训等工作。
5.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2月31日